长沙县资讯|小吃店擅用“周黑鸭”商标 被判侵权并赔偿相关损失星沙时报讯(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李瑶)相信不少吃货朋友对于周黑鸭并不陌生,它是一家经营卤制食品且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连锁店,一家注册名叫“周嘿鸭”的小吃店,未经授权却擅自悬挂“周黑鸭”店招对外揽客,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正版”周黑鸭连锁店。近日,长沙县法院自贸法庭就审结了一起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黑鸭公司)作为第6313764号中文字母组合商标即“周黑鸭 ZHOU HEI YA”和第7936086号“周黑鸭”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的权利人,其长期生产销售以鸭肉制品为主的相关食品,在业界取得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涉案周嘿鸭小吃店系个体工商户,该小吃店在未取得周黑鸭相关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擅自将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周黑鸭”字样及图案使用在自己卤制品店招牌及店内装饰上,并将注册商标“周黑鸭”字样及图案粘贴在装有卤制品的保鲜柜上用于宣传。
经比对,被告周嘿鸭小吃店的店招图片,与注册商标图片的文字内容、字形、图形、排列组合结构近似,易使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县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周嘿鸭小吃店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侵犯了原告周黑鸭公司注册 富联线路测速商标专用权。据此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相关损失,并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目前,该小吃店已注销。
县法院自贸法庭庭长杨柳青介绍,商标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周黑鸭作为我国鸭肉卤制品市场的知名企业,因其独特的口味受到广大顾客青睐,很多同行也因此心生侵权之意。本案中,‘周嘿鸭’小吃店擅自使用‘周黑鸭’商标的行为就是典型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杨柳青提醒广大商家,切勿投机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成果,未经授权而使用是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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